跳到主要內容區
111.09.16
 
依據教育部之專科以上學校獎助生權益保障指導原則」:
 
 
1. 研究獎助生,指獲研究獎助之學生為發表論文或符合畢業條件,參與與自身研究相關之研究計畫或修習研究課程,在接受教師之指導下,協助相關研究執行,學習並實習研究實務,以提升研究能力及發展研究成果為目的者
 
2. 前項獎助生,不包括受學校僱用之學生及受學校指揮監督,並以獲取報酬為目的從事協助研究、教學或行政等工作,而應歸屬於有對價之僱傭關係之兼任助理。
 
3. 針對各類獎助生從事相關研究或服務等活動期間,除原有學生團體保險外,應參照勞動基準法規定職業災害補償額度以加保商業保險方式增加其保障範圍,並由學校編列或教育部支應所需經費。
 
 
研究獎助生聘僱流程
有關加商業保險事宜,請逕洽各系所辦公室承辦人或請參考獎助生團體保險作業流程
 
申請擔任研究獎助生者敬請提早備齊下列文件並於研究獎助生聘期開始至少7天前上傳兼任助理系統,
 
聘任流程完成,用人單位需在聘期之第一天幫研究獎助生加保商業保險,以符合教育部規定之「增加研究獎助生之保障範圍」
 
 
1. 關係型態確認單。
2. 論文/研究學習指導實施計畫:計畫內容應經指導教授/授課教師/計畫主持人及學生雙方同意後共同簽署。
 (1)勾選壹、論文研究/修習研究課程指導者填寫附件ㄧ:國立中山大學論文研究/修習研究課程研究獎助生學習評量表
 (2)勾選貳、研究學習計畫指導者填寫附件二:國立中山大學論文研究/修習研究課程研究獎助生學習評量表
 (3)於「論文或報告著作權歸屬協議」項目勾選簽屬「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填寫附件三: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
 (4)(擔任研究獎助生期間,有修改需求才填寫)學生擔任研究獎助生期間,學生或指導教授/授課教師/計畫主持人任何ㄧ方因故欲中途修改論文/研究學習指導實施計畫內容者,填寫附件四:國立中山大學論文/研究學習指導實施計畫中途修改同意書
3. 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修習或研習證明(至少研習6小時):配合國科會與教育部推動校園學術倫理,並共同持續支持「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擔任研究獎助生之學生應於前揭中心線上完成至少6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
 
(1)大學部學生https://ethics.moe.edu.tw/newuser/3/ 。請於首頁登入區點選「註冊帳號」,以申請資源中心網站帳號。註冊成功後,未來登入網站時,身分請選「註冊者」。
 
(2)研究所學生https://oaa.nsysu.edu.tw/p/406-1003-152247,r3074.php?Lang=zh-tw 。學生登入帳號為學號,預設密碼為學號後五碼,登入後請自行修改密碼。
 註:如研究所學生無法以教務處預設之帳號密碼登入,請逕行聯絡教務處承辦人沈小姐,分機2122或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專案助理電話:03-571-2121分機52491。
 
 
 
有關本校研究獎助生依據本校「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兼任助理費用支給標準表」支領獎助學金、研究津貼、實習津貼或補助者,敬請於印領清冊結報經費時,所得名稱請選擇「獎助學金(非提供勞務)」或「獎助學金(非提供勞務_RA)」,以符所得稅法免稅之規定。
 
標題 下載
國立中山大學研究獎助生支用標準表 PDF
國立中山大學研究獎助生作業要點_簡報 PPT
專科以上學校獎助生權益保障指導原則1071120 word
本校研究獎助生作業要點 word
本校研究獎助生關係審查委員會設置要點 word
本校全校性研究獎助生之要件及分流基本規範 word
本校研究獎助生關係型態確認單 word
本校論文及研究學習指導實施計畫 word
本校研究獎助生聘任作業流程 word

本校學生至他校擔任研究獎助生流程

DOC

本校學生至他校擔任研究獎助生確認單

(*檔名請改:本校論文及研究學習指導實施計畫關係型態確認單研習證明時數(校外))

DOC
本校研究獎助生之相關問題請洽承辦員:研究發展處 黃怡菁 分機2609
相關業務及聯絡人:
1. 加保商業保險:請洽各系所承辦人,學務處莊惠蓉小姐(分機2903)。
2. 勞僱關係兼任助理:人事室林濃濃小姐,分機2045。
3. 兼任助理系統:圖資處楊宗憲先生,分機2542。
4. 教育部承辦人:林心韻小姐,電話02-7736-6752。
其他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