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專家學者委員推薦案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107年1月29日府環綜字第1070004241號函及苗栗縣政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專家學者委員遴選作業要點辦理。
二、擔任本職務須具備環評相關學術專長及實務經驗,被推薦人資格請參閱前揭要點第二點。
三、本案可逕由系所、學院推薦申請,有意經由校方申請之教師惠請填妥推薦表,於107年2月22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擲送本校研究發展處彚辦。
四、檢附來函、相關辦法及推薦表格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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