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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專家學者委員推薦申請案至104年1月19日止受理申請

一、依桃園市政府104年1月7日府環綜字第1030326539號函辦理。

二、擔任本職務須具備環評相關學術專長及實務經驗,被推薦人資格請參閱下列資格之一:

(一)從事環評相關項目之技師,滿五年以上者。

(二)大專院校教授、副教授(教學年資滿三年以上者)或助理教授(教學年資滿五年以上者)。

(三)行政機關簡任級以上從事環評相關項目職務,滿三年以上者。

(四)曾任環保公益團體負責人,滿三年以上者。

(五)曾任各機關環評審查委員會委員,滿二年以上者。

(六)其他具有特殊專長,經專案認定者。

三、檢附來函影本及本案推薦表格各1份供參,有意申請之教師於104年1月19日(星期一)前備齊相關資料,擲送本處彙辦。

聯絡人: 謝雅芬
聯絡分機: 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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