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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後之「學術活動補助辦法審查細則」自即日起實施。

一、旨揭審查細則業經本校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二、本案增修重點摘述如下:

 (一)第四條「申請擔任國際重要期刊編輯聯絡補助費」予以刪除。

 (二)第五條「申請差旅費補助」部份增修如下:

  1、第二項修正專職人員與全職學生同,若已獲校外補助則不再予以補助並刪除第三、七項相關條文。

  2、第十四項提高全職學生補助差旅費基數。

  3、第十七項「編輯重要國際期刊所需編輯費用」併同要點第四條予以刪除。

 (三)第六條「申請出國順道學術訪問差旅補助費」予以刪除 。

 (四)第七條「申請補助舉辦學術會議」部份增修如下:

  1、第一項提高各會議經費補助基數。

  2、第六項第六款年度性會議需檢附上屆會議成果報告作 為會議參考資料。

 (五)第八條「申請補助學術交流」外語課程補助項目予以刪 除。

三、修正條文全文請詳附件。

四、本案承辦人:謝雅芬小姐(分機:2608)。

聯絡人: 謝雅芬
聯絡分機: 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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