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中華民國斐陶斐榮譽學會「傑出成就獎」候選人推薦案(105.4.29受理申請截止)

一、依中華民國斐陶斐榮譽學會105年3月14日斐秘字第1050004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項之候選人,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惟現任大學院校校長原則上不受提名為候選人):

(一)從事學術研究工作,有傑出表現者。

(二)對增進人類福祉有貢獻者。

(三)對提昇文化、科技等方面有卓越成就者。

三、有意申請之教師請於105年4月29日(星期五)前將推薦表及相關資料擲送本處彚辦。

四、檢附來函、旨揭選薦辦法、推薦表及歷屆傑出成就獎得主名單各1份供參,或請參考該會網址(http://www.phitauphi.org.tw/)。

聯絡人: 謝雅芬
聯絡分機: 2608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