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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推展國際共同人才培育計畫」案(至105.07.01受理申請截止)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5月17日臺教高(二)字第1050067420號函 辦理。

二、申辦條件:以現已具備博士班之院、系、所、學院學程為 申辦單位,105學年度博士班未核准招生者亦不得提出 ,學校合作單位兼含國際學術單位及研究機構,惟不含大 陸、香港、澳門地區學研機構。

三、旨揭計畫申請書內容應包括下列項目:

(一)計畫目標及預期成果。

(二)國際學術機構或國際研究機構於該專業領域學術成就。

(三)培育人才對我國當前社會及產業發展重要性。

(四)申請學校與國際學術機構或國際研究機構合作項目及模 式。

(五)計畫永續經營模式。

(六)經費需求(包括配合款)。

(七)國際學術機構或國際研究機構合作意向書(包括中、英 文版)。

四、補助項目:

(一)第一階段:推動雙方課程架構整合之相關費用。補助每 案每年至多新臺幣80萬元,累積補助額度以新臺幣 240萬元為上限。

(二)第二階段:學生海外研修費用及行政運作成本。學生海 外研修補助:補助每人每年至多新臺幣150萬元,累積補助額度以新臺幣300萬元為上限。

五、另依據104年9月22日國際事務處之國際移動人才培育小組 104年度第2次小組會議決議,系所撰寫計畫申請書時,可 尋求協助如下:

(一)教務處:協助提供計畫書內申請單位基本資料資訊(聯 絡人:孫碧霞小姐,分機2146)。

(二)國際處:(聯絡人:許玉娟小姐,分機2634)。

1、提供系所與本校姊妹校連繫必要之協助。

2、提供現有雙聯學位協議機制供申請系所參考。

(三)研發處:受理申請案件及審查(聯絡人:謝雅芬小姐 ,分機2608)。

六、有意申請者請備計畫申請書一式5份及電子檔光碟1份於 105年7月1日前送至本處彙辦。因每校限提5案,如本校申 請案多於5案,將簽請鈞長核示。

七、有關教育部辦理之申請說明會,因考量急迫性,請有意願 申請之系所或學院逕自選派人選報名參加,並副知研發處 ,相關資訊如下:

(一)時間:105年5月25日上午10時至12時。

(二)地點: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第5會議室。

(三)報名網址:https://goo.gl/viLoNk。

(四)因場地座位有限,請出席人員務必完成報名。

(五)簡報資料及申請書請各出席人員自行印製,說明會現場 不另行提供。

八、檢附附件供參:

(一)教育部來函

(二)計畫申請書格式

(三)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推展國際共同人才培育計畫審查作 業要點

(四)104年度大學校院推展國際共同人才培育計畫申請說明 簡報

聯絡人: 謝雅芬
聯絡分機: 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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