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修正「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受理研究生研究計畫申請須知」,請轉知所屬研究生。
一、依據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105年9月5日營陽保字第1051003166A號函辦理。
二、旨揭須知修訂申請作業時程為1年1梯次,研究計畫執行期間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研究計畫期程超過1年者,經審查通過後得與該處簽訂複數年契約。
三、106年度研究生計畫受理申請時間預訂為105年10至11月間,確切日期請參考該處網站(www.ymsnp.gov.tw)。
四、檢附來函及相關文件各1份供參。
聯絡人:
謝雅芬
聯絡分機:
2608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