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截止)115年10月2日:國科會公開徵求「臺美奈米材料基礎科學研發共同合作研究計畫」第一階段構想書
一、依據國科會115年7月27日科會自字第1150052645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我方申請人需符合申請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資格者,美方合作對象需包含1個(含)以上的美方研究人員,該研究人員之服務機構,必須為美國學術研究單位或美國國防部(DoD)之受補助實驗室。臺美雙方之申請人,必須分別向其補助機構依規定提出申請書。
三、計畫執行期限:民國116年8月1日至119年7月31日,共3年。
四、構想書受理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10月2日(臺灣時間)。
五、構想書申請期限及送達方式:臺美雙方之申請人,必須分別向其補助機構依規定提出申請書。我方申請人請循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構想書計畫類別)臺美奈米材料基礎科學研發共同合作研究計畫構想書」線上申請方式作業,於系統繳交送出後,顯示「計畫狀態:繳交送出(國科會)」。本階段申請案不須本校於系統中彙整後送出。
六、構想書審查獲推薦者,將由國科會自然處正式行文通知本校與申請人於期限內,提送完整計畫書,屆時由本校造具名冊函送國科會。
七、檢附本計畫構想書中英文徵求公告及構想書申請表各1式 。
八、本案國科會承辦人:
(一)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自然處徐文章研究員,電話:(02)-2737-7522,電子信箱:wenchsu@nstc.gov.tw。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2)2737-7590、7591、7592。
聯絡人:
陳韻雅
聯絡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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