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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正「國立中山大學執行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兼任助理及臨時工聘僱申請表」

說明:
一、依據本校人事室101年9月13日中101人字第376號書函辦理,並隨附原函影本1份。
二、「國立中山大學執行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兼任助理及臨時工聘僱申請表」,經 奉核,擬將表格內之臨時工加註(指臨時僱用且任職期間無專職工作之人員),並請臨時工本人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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