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函以修正「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受補助單位申請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科技部受補助單位申請作業要點」,自即日起生效
主旨:科技部函以修正「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受補助單位申請作業要點」名稱
並修正為「科技部受補助單位申請作業要點」,自即日起生效。
說明:
一、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自103年3月3日改制為「科技部」,
爰修正旨揭規定及管理機關之名稱。
二、申請資格新增「行政法人學術研究機構」。
三、旨揭規定修正全文及申請表請至科技部網站
(http://www.most.gov.tw/lp.aspx?CtNode=374&CtUnit=501&BaseDSD=5&mp=1)
下載使用
並修正為「科技部受補助單位申請作業要點」,自即日起生效。
說明:
一、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自103年3月3日改制為「科技部」,
爰修正旨揭規定及管理機關之名稱。
二、申請資格新增「行政法人學術研究機構」。
三、旨揭規定修正全文及申請表請至科技部網站
(http://www.most.gov.tw/lp.aspx?CtNode=374&CtUnit=501&BaseDSD=5&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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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雅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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