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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修正「人體研究納入性別考量操作指引」

教育部函轉衛福部114年3月5日衛部醫字第1141661449號函修正「人體研究納入性別考量操作指引」。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28日臺教高(五)字第1140025251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衛福部來文電子檔、衛生福利部「人體研究納入性別考量操作指引」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聯絡人: 黃怡菁
聯絡分機: 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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