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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115年度補助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

主旨:國科會115年度補助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自即日起接受申請,請於115年1月1日(星期四)晚上11點59分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國科會114年11月7日科會文字第1140079822號函辦理。
二、依國科會補助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作業要點(以下簡稱國科會專書計畫作業要點)及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三、本專書計畫補助目的為撰寫學術性專書並出版,若為尚未成熟之前期研究,建議申請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依國科會專書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計畫主持人已有專書寫作計畫執行中或逾執行期限,而尚未出版或未經審查而逕行出版者,不得提出新年度專書寫作計畫。曾執行本計畫之教師,如無前述情形且欲再次申請者,請檢附前件執行本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之出版品供查,並須在專書寫作計畫申請書說明該專書出版情況。
四、本專書計畫預計自自115年8月1日開始執行,並與專題研究計畫合併計算件數,計畫主持人於同一年度申請、執行兩件以上研究計畫者,應於計畫書內列名優先順序,且多年期研究計畫順序應優先於新申請案,國科會將依件數逐級從嚴審查。
五、旨揭計畫研究人力費部分,敬請於計畫書中敘明各類(級)別人員在計畫內擔任之具體內容、性質、項目及範圍;另配合國科會推動參與計畫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貴教席倘有約用博士生兼任人員需求,須併同於計畫書中增編費用,供國科會審查通過後一併核給。
六、為落實學術倫理,申請書內容若涉及計畫主持人所指導學生之學位論文,應於計畫申請書中清楚揭露或引註。計畫主持人應於計畫申請書中適當揭露已完成的工作項目,並不應將申請時已發表(含學生學位論文)之成果,隱匿為其申請計畫之研究內容。
七、研究計畫(申請書)中涉及人體試驗、採集人體檢體等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1點第4款第1目規定之相關試驗或實驗者,各等研究內容與方法均應確實送交有關之審查會、委員會或相關單位審查並取得核准文件。
八、專書計畫申請表格同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表格,該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至該會網站(http://www.nstc.gov.tw)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計畫類別請選擇「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大批)」,並於學門代碼勾選所屬學門。相關申請文件,請至該會網站─學術研究─「專題研究計畫專區」下載使用。
九、本案國科會聯絡人:
(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該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2。
(二)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該會人文處藍小姐,電話:(02)2737-7460,e-mail:wclan@nstc.gov.tw。
十、檢附國科會來函電子檔及國科會專書計畫作業要點各1份。
聯絡人: 黃怡菁
聯絡分機: 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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