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儀器設備或實驗室使用規定
1. 為使本實驗室儀器設備充分支援教學、研究或服務,提高設備使用率,特訂定本辦法。
2. 本系、本校及外單位之學生、教師或人員得委託本實驗室人員操作或借用本實驗室設備自行操作,並依相關收費標準付費使用。
3. 請先與實驗室設備管理人或管理教師討論試片及所需測試或服務。
4. 使用或測試時程依本實驗室人力狀況及時間排定,急件請自行斟酌。本實驗室得依本實驗室人力狀況,安排日程或婉拒申請。
5. 操作本實驗室設備,須配戴護具如口罩、手套、實驗衣、護目鏡或相關護具等。
6. 委託或借用本實驗室設備,須填妥申請單,經管理教師同意後始得登記並使用。
7. 自行操作者,須經教育訓練後始可使用,本實驗室得依設備收取訓練費用。
8. 有下列行為者,初次停權三個月,第二次停權六個月,第三次永久停權,停權期間不得提出申請:未經同意擅自操作、使用中造成儀器損壞、破壞儀器、未依操作方法操作,或其他嚴重影響實驗室設備或安全之行為。如造成儀器故障損壞須照價賠償。
9. 使用中如遇問題、故障、損壞等情形,須立即停止使用,同時通知專責教師及設備管理人。
10. 使用完畢後須清理復原,否則酌收清潔費300元,依設備數量計算。
11. 無論測試、委託結果皆須照價付費。
二、實驗室主持人及聯絡人資訊
|
職稱 |
單位 |
分機/手機 |
|
蔡尚南 |
助理教授 |
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 |
4223/0919446910 |
sn.tsai@mail.nsysu.edu.tw |
姜信廷 傅光正 |
同學(碩) |
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 |
4284 |
LCSL@mail.nsysu.edu.tw |
三、實驗室對外開放時間
|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早上(8:00-12:00) |
○ |
○ |
○ |
○ |
○ |
下午(13:30-17:30) |
X |
X |
X |
X |
○ |
晚上(19:00-21:00) |
X |
X |
X |
X |
X |
四、實驗室收入使用用途項目
支出用途別 |
需用項目 |
備註 |
一、人事費 |
1. 兼/專任助理、技術人員、學碩博士生之委託操作或執行教育訓練鐘點費。 |
|
二、業務費 |
1. 使用本實驗室設備必要之材料、耗材及非消耗性物品。 2. 設備維護保養、校正或其他維持設備正常運作所需事物。 3. 相關行政工作所需辦公用品。 |
|
三、設備費 |
1. 添購現有設備相關之配件、治具。 2. 設備升級或新購設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