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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設備或實驗室使用規定

1.使用者預約時段不得連續超過2個時段。

2.未經考試獲得證照者,須由儀器技術員在旁指導。

3.若要進行特殊實驗者,需先向儀器技術員討論可行度。

4.預先告知檢測樣品為何種分析物,恕不接受放射性、毒性等危險物品。

5.檢測報告與繳費通知均以電子郵件寄送,不再額外提供紙本文件。

實驗室主持人及聯絡人資訊

職稱

單位 分機 e-mail
負責人 謝建台 3933 jetea@mail.nsysu.edu.tw
聯絡人 蘇鴻 3933 impossible122@yahoo.com.tw

 

實驗室對外開放時間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10:00~12:00 10:00~12:00 10:00~12:00 10:00~12:00 10:00~12:00
14:00~17:00 14:00~17:00 14:00~17:00 14:00~17:00 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