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器設備或實驗室使用規定
1.使用者預約時段不得連續超過2個時段。
2.未經考試獲得證照者,須由儀器技術員在旁指導。
3.若要進行特殊實驗者,需先向儀器技術員討論可行度。
4.預先告知檢測樣品為何種分析物,恕不接受放射性、毒性等危險物品。
5.檢測報告與繳費通知均以電子郵件寄送,不再額外提供紙本文件。
實驗室主持人及聯絡人資訊
職稱 |
單位 | 分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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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 謝建台 | 3933 | jetea@mail.nsysu.edu.tw |
聯絡人 | 蘇鴻 | 3933 | impossible122@yahoo.com.tw |
實驗室對外開放時間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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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2:00 | 10:00~12:00 | 10:00~12:00 | 10:00~12:00 | 10:00~12:00 |
14:00~17:00 | 14:00~17:00 | 14:00~17:00 | 14:00~17:00 | 14: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