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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0年度第1次學術研究重點支援自即日起至2月26日 (星期五)止受理申請

主旨:本校110年度第1次學術研究重點支援自即日起至2月26日(星期五)止受理申請,詳如說明,敬請轉知所屬教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中山大學學術研究重點支援要點」辦理。
二、本次重點支援申請項目說明如下:
 (一)非產學合作計畫類:
   1、補助經費一般皆為資本門,除新進教師第一階段得申請資本門及經常門。
   2、請各申請人(單位)於110年2月26日(星期五)前至線上申請表(https://form.jotform.com/210038573131445)填寫並上傳附件。
   3、線上申請表會自動將「申請表之PDF檔」寄至申請人及其他聯絡人之電子信箱,請將PDF檔雙面列印並完成第8項「申請人、系所主管、院長及其他單位之主管」簽章,於110年3月3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送至研
發處彙整。
   4、申請類別為「校內特色研究群計畫」者,請於110年2月5日(星期五)前先將審查資料摘要以電子檔傳送研發處承辦人,俾利安排外審作業及會議事宜。
(二)產學合作計畫類:

  1、補助經費為經常門。
  2、請填寫「產學合作計畫類經常門申請表」,附上證明文件及其他書面資料,並送產學處辦理。
三、本次重點支援申請相關規定,詳述如下:
  (一)「非產學合作計畫類」以一次採購為原則;若需分案仍應同時提出請購,並依總務單位審核意見決定是否併案請購。
  (二)各申請人(案)於一年內,以申請(補助)一次為原則。獲補助者於隔年暫不補助同類申請案,惟產學合作計畫及人文、社會、管理學院跨系所共用資源除外。
  (三)凡曾獲補助者,應於執行完畢三個月內應繳交成果績效及自評報告,若未繳交者將不再受理其申請案。
四、本校每年度分兩次受理學術研究重點支援經費申請,為符合會計相關規定,本(110)年度第2次重點支援審查通過者將以預核方式核定,其相關經費原則上需於次(111)年1月始可動支。故敬請110年度有經費需求之教師務必於110年2月26日(星期五)前提出申請。
五、檢附本案相關資料:
 (一)國立中山大學學術研究重點支援要點。
 (二)產學合作計畫類經常門申請表。
 (三)重點支援績效調查表。
 (四)本校學術研究重點支援補助款動支請購注意事項。

 

六、本案承辦人:

(一)研發處:謝雅芬小姐,分機2608,E-mail: yafen@g-mail.nsysu.edu.tw

(二)產學處:劉軒攸小姐,分機 2628 , E-mail:ayur1111@mail.nsys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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